国家网信办公布第二批13家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名称及报备编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正式公布了第二批完成报备的13家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名单及其报备编号。这是继首批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报备工作之后,国家网信办持续推进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规范管理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金融信息服务领域的监管框架进一步完善。\n\n金融信息服务是指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的用户提供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信息或者金融数据的服务。根据《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国家网信办履行报备义务,并接受属地网信部门的管理。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机构名单是依据相关规定,经审核后确定的合规机构。\n\n一、第二批13家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名单及报备编号\n\n根据国家网信办公告,第二批完成报备的13家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及其报备编号如下(排名不分先后):\n\n1. 机构名称:北京新浪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01\n2. 机构名称:上海东方财富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02\n3. 机构名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03\n4. 机构名称:同花顺(300033)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04\n5. 机构名称: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05\n6. 机构名称:财新传媒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06\n7. 机构名称: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07\n8. 机构名称:北京雪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08\n9. 机构名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09\n10. 机构名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10\n11. 机构名称:蚂蚁财富(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11\n12. 机构名称: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12\n13. 机构名称: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报备编号:JRYC-10013\n\n以上机构覆盖了财经资讯平台、金融数据服务商、互联网科技公司等多种类型的金融服务主体,体现了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多元化特征。\n\n二、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报备制度的意义\n\n金融信息服务报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国家网信办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旨在规范金融信息服务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和金融市场稳定。\n\n报备制度有助于明确监管边界,督促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通过报备,监管部门可以掌握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底数和基本情况,为精准监管提供依据。\n\n报备制度有利于提升金融信息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报备要求机构在信息采集、加工、发布等环节遵守相关标准,确保提供的金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减少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对市场的干扰。\n\n再次,报备制度强化了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完成报备的机构需接受网信部门的监督管理,对自身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这有助于形成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n\n三、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合规要求\n\n对于完成报备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而言,需要持续符合以下合规要求:\n\n1. 信息内容合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信息,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不得歪曲国家金融政策,不得片面夸大金融产品收益或隐瞒风险。\n\n2. 信息采编规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确保信息内容客观、公正。\n\n3. 用户信息保护: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n\n4. 业务变更报备: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服务项目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原报备机关办理变更手续。\n\n5. 接受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网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n\n四、未报备机构的后果\n\n根据《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未按要求履行报备义务的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网信部门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等。未报备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可能会受到限制,例如“金融信息服务”字样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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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4 00:58:22